服务热线
4006-598-119
依照海南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5.5.1 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好防腐处理。
2 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证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 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5.2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 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
E.1.1 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对高压海南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MPa;对低压海南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MPa。
2 对IG541混合海南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MPa。
3 对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海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更大 工作压力,系统更大 工作压力可按表E取值。
E.1.2 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管道各处无渗漏,无变形为合格。
E.1.3 当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海南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取80%水压强度试验压力,IG541混合海南气体灭火系统取10.5MPa,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海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取1.15倍更大 工作压力。
E.1.4 气压强度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试验前,必须用加压介质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压力宜为0.2MPa。
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E.1.5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E.1.6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海南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他异物出现。
海南气体灭火施工安装消防公司:海南气体灭火管道厂家、海南气体灭火高压管件、储能泄压阀XJW0.08
E.1.7 气密性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对灭火剂输送管道,应取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
2 对气动管道,应取驱动海南气体储存压力。
E.1.8 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E.1.9 气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压介质可采用空气或氮气。气动管道试验时应采取防止误喷射的措施。